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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专项招聘公告

亳州市谯城区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专项招聘公告

招聘33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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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4 -2026/8/28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6〕67号)、《关于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皖农科〔2026〕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区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专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对象

本次拟招聘33人,招聘对象为2026年毕业的谯城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招聘范围内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要求;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存在定向培养协议明确的各类违约行为,未完成违约整改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谯城区卫健委、谯城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2.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正常工作时间,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3.报名地点:谯城区卫健委四楼403室、谯城区农业农村局四楼409室。

4.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本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身份号码);

(3)毕业(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谯城区卫健委签订的《安徽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或与谯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的《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

(二)资格审查

谯城区卫健委、谯城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范围同步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相关专业素质能力等。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谯城区卫健委、谯城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方能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谯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选岗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基层岗位,成绩高的人员优先挑选岗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定向培养入学时成绩高低排序选岗。选岗现场全程记录、签字确认,选定岗位后不得更改,放弃选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生不得选岗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八、签约聘用

选岗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至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入编后应当在所聘乡镇卫生院服务不低于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入编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谯城区卫健委、谯城区农业农村局、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政策咨询电话:0558-5112623(区卫健委人事宣教与规划信息股)

0558-5589771(区农业农村局人事与乡村人才工作股)

0558-5516005(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监督电话:0558-5551832(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558-5551830(区纪委监委驻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0558-5551895(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办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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