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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善聚良才·聚贤汇”引进人才公告

2026年度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善聚良才·聚贤汇”引进人才公告

招聘6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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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5 09:00-2026/9/29 18:00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盟工程,加快建设全盟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阿拉善盟《关于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结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现将2026年度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善聚良才·聚贤汇”引进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成熟型人才6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6年度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善聚良才·聚贤汇”引进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9月7日(不含)后出生的;急需紧缺成熟型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6年9月7日(不含)后出生的;

7.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岗位经历等条件,专业技能水平突出;

8.属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引才范围

1.高学历人才岗位面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成熟型人才岗位面向经验丰富、受行业广泛认可的成熟型教师人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符合阿拉善盟实用人才(E类)认定的,包括: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三等奖主要完成人,地市级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学名师;

(3)符合阿拉善盟高端人才(D类)认定的,包括: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三等奖主要完成人,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人选,省级特级教师、省级高校教学名师。

3.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一类至六类、阿拉善盟A类至D类标准的高层次人才(见附件2),如有应聘《岗位表》中相关岗位意向的,可由阿拉善盟委组织部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不限学历和专业条件。联系电话:0483-8353260,办公邮箱:alsrcyj@163.com。

(三)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以及近3年我盟人才引进过程中在拟聘人员公示后主动放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程序

本次引才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核、面试评估、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

1.采取电子邮箱申请的方式开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填写《2026年度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善聚良才·聚贤汇”引进人才申请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详见《岗位表》)。申请表要求为PDF格式扫描件,邮件请以“聚贤汇+应聘岗位名称+本人姓名”为标题。申请时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申请时间:2026年9月15日9:00至9月29日18:00。

2.选择岗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引才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应聘人员可从《岗位表》中选择申请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符合公告规定的引才范围和《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应聘高学历人才岗位的,须以最高学历学位和主修专业应聘,不接受以二学位或辅修专业应聘。

应聘教育类人才岗位的,要求具备的职(执)业资格证等,须为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职称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证明须为省级、地市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4.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引进人才申请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各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凡因填写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资格审查、面试评估的,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申请岗位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PDF格式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核: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正反面放在一页,申请时所用证件要与参加面试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2)大学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在读人员提供院校录取通知书或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有效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3)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在线学籍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在读人员可只提供在线学籍证明。

(4)应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各类获奖证书、证明等其他材料。

(5)个人征信记录原件。

(6)应聘高学历人才岗位的,还须提供本人最高学历在读期间的课业成绩单。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和个人申请同步进行。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将在应聘人员申请后1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严格按照《引才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荣誉等信息及申请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初审通过。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审核通过,并以邮件形式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如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填报信息存疑的,审核人员将及时联系应聘人员。

2.对初审通过的,盟委组织部将于2日内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在《引进人才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反馈至应聘人员个人邮箱,即确认申请成功。确认申请成功后,不得再申请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个人邮箱,并及时下载打印加盖公章的《引进人才申请表》。

3.应聘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

4.资格审核结果,将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阿拉善党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三)面试评估

1.面试评估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谈、专业能力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

2.面试评估具体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由盟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提前5日通过引才公告网站、邮箱、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3.应聘人员须凭有效期内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评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评估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评估不设开考比例,由盟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划定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引才环节。面试评估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总成绩。

5.面试评估满分100分,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应聘人员面试评估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6.根据岗位引才计划数,从达到同岗位面试评估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若主考官评分也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盟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7.面试评估完成后2日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阿拉善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8.体检、考察对象为在读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阿拉善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协议》,待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进入下一步环节。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由盟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公告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

1.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与考察对象面谈、向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临时服务单位、居住社区以及纪检、公检法、国安等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政治考核、查阅个人档案、填写政审表等形式开展。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阿拉善党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核实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递补

引进人才过程中,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从引才岗位达到面试评估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择优依次递补。经盟委组织部研究审定引进人选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盟委组织提出引进人才申请。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备的,经盟委组织部研究审定后及时予以备案,并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

2.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转正);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或在聘用合同中规定服务期限,在我盟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四、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政策。

2.经人才评价认定后,可凭“阿拉善人才码”享受购房折扣、住房公积金贷款提额、文化旅游减免、指定商家餐饮住宿购物折扣、运动健身、车辆加油优惠等人才福利。

认定方式:微信搜索“阿拉善党建”公众号,点击“阿拉善人才码”,注册后申请认定。

3.认定为A类到D类高层次人才的,给予200万元至30万元的安家补贴,以及5年期每月3万元至0.3万元的生活补助。

认定为E类—F-1类人才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给予人才安家补贴,标准为:E类人才10万元/人、F-1类人才8万元/人,自批准之日起分3年发放。在我盟购房的,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助,标准为:E类人才18万元/人、F-1类人才12万元/人。

以上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和相关补贴额度,按照《关于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新修订的《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规定的执行(以上政策见“阿拉善党建网”)。

4.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实行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离,首次申报中级职称可不受单位职数限制参评。引进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按不低于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不足的,可申请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5.引进人才可按政策向盟委人才办申请租住盟人才公寓,享受租房“一免两减”优惠,租住期限不超过三年。

6.可享受我盟规定的科研项目支持等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工作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引进人才正常工作秩序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电子邮箱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面试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后续相关工作要求,将在相关引才环节公告中进行说明。未尽事宜经盟委组织部研究后另行确定,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阿拉善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4.本公告由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岗位应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483-8353260

监督举报电话:0483-221020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2026年度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善聚良才·聚贤汇”引进人才岗位表》

2.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标准

3.《2026年度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善聚良才·聚贤汇”引进人才申请表》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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