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0人16个岗位
因部分城区中小学增生扩班、城区幼儿园增设园区需求,按照《蕲春县校长教师交流实施意见》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部分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面向全县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
一、选调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总量从严控制的原则;
3.教学急需紧缺的原则;
4.学科对应的原则;
5.自愿报名、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初中教师41人、小学教师28人、幼儿园11人。
三、选调岗位
城区初中41名:语文教师7名、数学教师8名、英语教师4名、物理教师4名、化学教师6名、道法教师5名、历史教师5名、美术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
城区小学28名:语文教师12名、数学教师8名、英语教师3名、体育教师3名、美术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
城区幼儿园11名:幼教全科教师11名。
以上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遴选考试人数,报考人数未达到参考比例的学科,县教育局将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核减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选调对象
初中岗位:全县在农村初中或小学任教、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教师;
小学岗位:全县在农村小学任教、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教师。
幼儿园岗位:全县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进入教育系统取得的是幼儿园教师编制的在编在岗教师。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表现好、进取精神强、业务素质高、师德高尚。
2.报考初中和小学、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须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即2023年9月及以前在本县取得编制(含9月份)。报考以上岗位的教师年龄须在50岁及以下(含50岁),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教师须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须三项(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现任教学科)中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入职时取得幼儿园教师编制的。
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现在在初中任教的教师审核后应报考小学相应学科;具有初中及以上资格证、现在在初中任教的教师审核后只能报考初中对应学科。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名幼儿园岗位的教师对现任教学段、学科不设限。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教师不得参加选调:
1.近三年,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立案调查的;
2.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60个工作日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出现一次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下的;
4.2025秋季至2026春季师德师风考核为合格以下的;
5.近三年城区选调教师已入围放弃选岗的人员;
6.上一学年度教育教学效果不好的教师。
六、选调方式
初中、小学、幼儿园选调对象参加考核和统一笔试,依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选岗录用。
七、选调程序
(一)审核推荐。各教联体成立专班,按分配计划,根据选调条件及相关要求,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签署推荐意见,确定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名单。整个过程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名单上报。各教联体按时上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下午5:00。
(三)组织笔试
1.时间:2026年8月5日上午9:00—10:30
2.地点:县实验小学漕河校区
3.笔试内容:
(1)综合素养(20分)
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技术应用、心理健康、师德师风等。
(2)学科专业素养(80分)
解答学科学业质量评价试题、结合学科教学的过程设计、案例分析等。
(四)拟选调人员确定
初中、小学、幼儿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学段学科选调计划人数1:1的比例拟定选调教师名单。
如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教龄长者优先;如教龄相同,则年长者优先。教师本人放弃、资格不符或考试舞弊等造成的空岗不递补。
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
八、选调纪律
1.严格审核。各教联体在推荐过程中,务必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客观实际对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等。各教联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履行主体责任,教联体成员学校校长负具体责任。对因工作中懈怠造成严重失误的、弄虚作假的、产生恶劣影响的,县教育局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严明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报考教师,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选调考试,当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并追究相关纪律责任。
蕲春县教育局
2026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