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陶厂镇人民政府委托含山县峰安劳动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后备干部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村后备干部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
7.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安排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陶厂镇政府二楼组织办。
3.报名者须提交:
(1)本人签名确认的《含山县陶厂镇招聘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留存);
(3)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4)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若发现一切违背招聘原则及资格等相关事宜,将一律取消该考生的考试或聘用等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10月22日14:00-16:00(暂定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凡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环节;
(四)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场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数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后按分数顺序确定入围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可凭发票予以报销。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和待遇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人员与含山县峰安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履行转正程序。
3.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五险一金),每年基本报酬及各项福利待遇不低于4.3万元,入职后一年实行工龄工资。
4.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可推荐补选为村“两委”干部。
四、有关事项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报名咨询电话:(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4380133(陶厂镇组织办)。
五、本公告由陶厂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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