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央编办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国家卫健委、人社部《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293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金寨县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金寨县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测试、考察、体检、公示、签约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计划
金寨县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4人。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详见《金寨县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范围为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县乡村医生工作;
2.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30日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金寨县卫健委(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悬剑山路332号)。
请报考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金寨县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2张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到县卫健委现场报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11月1日15:00-17:00重新报考其他岗位,报名地点:金寨县卫健委(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悬剑山路332号)。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若发现相关资料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五、专业测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1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为确保录取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分数不达标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笔试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二)面试。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态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急诊急救措施现场操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为确保面试人员素质,确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分数不达标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同一岗位合成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排序为准),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并在“金寨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和体检环节入围人员被淘汰或自愿放弃的,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同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往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环节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卫健委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金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健委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同级人社部门办理相关签约聘用手续。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若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其他事项
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本次专项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考生,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次专项招聘公告,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专项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564-7356922;监督电话:0564-735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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