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一、学院简介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现有安徽省高峰建设学科和安徽省重点学科“生态学”、安徽省高峰培育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现有生态学一级学科硕、博士学位授权点,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生态学学科在上一轮学科评估中获“B”,在我省省属高校同类学科中排名第一。学院目前设有生态科学系、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测绘工程系、地理信息科学系四个教学系及4个本科专业,环境科学、生态学、测绘工程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地理信息科学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环境科学为省级特色学科专业。学院=加强实验中心各类学科实验平台建设,现有安徽大学生态与环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验室、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安徽省黄山生物多样性与短尾猴行为生态学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安徽升金湖湿地生态学国家长期科研基地等国家级、省级平台,为开展高层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招聘对象
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及相关专业的海内外优秀博士及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水平。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能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身心条件。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业务条件。学历、学位和专业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职称、体育类人才学历可放宽至硕士。
(四)年龄条件。具有教授(正高)职称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职称者,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应聘者通过安徽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平台(http://zp.ahu.edu.cn/recruit/index.html)登录,应聘者注册后选择具体应聘岗位并提交个人简历。具体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初审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察。应聘者可在招聘平台及时查询招聘进度。
五、有关待遇
引进人才除薪酬待遇外,还享受学校提供的条件建设与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具体标准参见附件《安徽大学2026年引进人才待遇及支持条件参考标准》。
特别优秀人才,可按照“一人一议”原则,享受引进待遇。
六、有关事项
(一)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并来校报到上班,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非应届毕业生,有聘用单位的,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无聘用单位的,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三)本招聘启事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大学人事处所有。如对招聘工作有不明之处,请与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551-638617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