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2个岗位
为切实打造一支思想政治过硬、道德品行端正、带富本领突出、协调能力出色的村级后备力量,促进村级干部队伍实现动态化梯次储备与高效有序更替,现决定面向全县招聘一批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村级后备干部(乡村振兴专干)6名,村级后备干部14名。具体岗位情况见《固镇县石湖乡村级后备干部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工作,有志于为家乡发展服务,自愿到村工作的;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衷于基层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统筹协调能力;
(三)具有固镇县户籍,婚嫁入本县,或因升学、参军等原因户籍迁出的原本县户籍人口;
(四)年龄要求:44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后出生),详细要求见附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因个人原因被辞退、取消聘用后退出村“两委”序列的人员;
(五)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个人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党内纪律处分的人员;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且未受处理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