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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安庆市卫生健康委下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公告

2026年度安庆市卫生健康委下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公告

招聘27人2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1/11 09:00-2026/11/17 17:00
缴费时间
2026/11/19 16:00前
准考证打印
2026/11/26 -2026/11/28
笔试时间
2026/11/28 09:00-2026/11/28 11:00

为助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提质升级,更好地保障群众就医服务,安庆市卫生健康委下属4家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编制外)27名,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6年度市卫生健康委下属4家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编制外)27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6年11月2日起同时在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jw.anqing.gov.cn/)、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aqpta.com)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5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退役士兵大学生可按其服役时间放宽相应年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考试普通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测试的方式,开考比例不低于2:1;紧缺岗位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具体情况见《2026年度安庆市卫生健康委下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岗位计划表》。


五、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9:00至2026年11月17日17: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诚信承诺。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指“提交审核”),于2026年11月18日16:00之前可随时登录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2026年11月18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11月19日16:00前登录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紧缺岗位报考人员无须参加笔试考试和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5.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对于设置开考比例的普通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已缴费成功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11月20日12:00至16:00登录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时间2026年11月20日12:00至17:00,逾期不再改报。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11月26日至28日登录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安庆市,请市域外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和住宿。


六、笔试

1.笔试科目:设置《医学基础知识》和《中医基础知识》两个笔试科目,报考人员按岗位参加对应一科,其中260001至260014岗位和260021岗位考生参加《医学基础知识》科目笔试,260017至260020岗位考生参加《中医基础知识》科目笔试,详见《2026年度安庆市卫生健康委下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岗位计划表》,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6年11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确定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岗位成绩详细情况。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


七、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紧缺岗位报考人员均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根据招聘有效岗位计划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其中:1.属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安庆市城区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八、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方式、内容: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工作能力及潜能等。

3.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对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职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九、成绩合成

紧缺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确定。

其他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确定。计算公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十、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由安庆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由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及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二、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按照岗位表的要求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2.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上发布,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查询、查阅。

4.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6-5210516(安庆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考务、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6-5347150(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6-5347203(安庆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6年度安庆市卫生健康委下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岗位计划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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