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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湾沚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公告

2026年湾沚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公告

招聘7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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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2 08:00-2026/10/28 17:30

根据省卫健委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6〕67号)文件要求,组织湾沚区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岗位详见《2026年湾沚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2026年应届毕业,经安徽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项目培养,入学前已与湾沚区签订正式定向就业协议的专科及以上免费定向医学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专项招聘岗位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招聘步骤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湾沚区卫健委10楼1012室(组织人事股)。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考生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1.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2.报名表1份(见附件3);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4.毕业(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与湾沚区卫健委签订的《安徽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卫健委负责。区卫健委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安排熟悉业务、认真负责的人员值班,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咨询服务等工作,确保工作时间内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单位应在报考人员报名当场给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提供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缺失内容。对招聘岗位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须作出规范性解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6年10月29日(上午8:00--11:30,14:30--17:30)。

《面试通知书》领取地点:湾沚区卫健委10楼1012室(组织人事股)。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分别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委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2026001岗位由区卫健委安排考生按考试最终成绩排名顺序选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日常管理

由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入编后,其应当在镇卫生院服务不低于6年(含试用期)。


六、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次专项计划招聘公告,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湾沚区卫健委、湾沚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8825949

监督电话:0553-881110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2026年湾沚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2026年湾沚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2026年湾沚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报名表.doc

湾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湾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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