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宿松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专项招聘方案-安徽-安庆市-宿松县-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宿松县教育局

2026年宿松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专项招聘方案
2026年宿松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专项招聘方案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53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4前

为落实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34号)和《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需补充、自主选岗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招聘对象:2025年签订补充协议的3名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2026年毕业的50名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其中本科层次10名、专科层次40名)。

(二)岗位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

2.教师资格条件: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在宿松县人社局、中共宿松县委编办的全程指导和监督下,由宿松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公布方案

本方案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局)(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3601?type=4&action=list)公布。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4日之前(2026年7月1日已经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局)发布《宿松县202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报到须知》)。

报名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表》原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已在宿松县教育局参加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由我局行政许可股提供名单,毕业生正常报到,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之后再及时完善相关材料报人事股);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首页、父母和本人页面);⑤无犯罪记录证明。网络办理可在“皖事通”APP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相关提示提交办理申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现场办理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并打印证明、加盖公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需要介绍信的可到宿松县教育局人事股开具;⑥填写《宿松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登记表》并提供档案邮寄地址。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告知考生,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必须有效、保持联络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四)选岗考试

今年定向师范生在统一考试的基础上选岗,选岗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命题依据是《安徽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选岗坚持“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参加考试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全县所有岗位计划中自主选岗。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材料、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果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严格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3号)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六、重要提示

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根据《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的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56-7811081(宿松县教育局)

0556-7849317(宿松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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