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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东至县木塔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6年东至县木塔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0 08:00-2026/7/22 17:30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同意,东至县木塔乡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消防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基本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备注

学历

年龄

其他

消防员

1

专科及以上

4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需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限木塔乡户籍。

需具备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从事应急消防工作,必要时还需开展火灾扑救与应急救援,建议男性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等条件;

5.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个人征信有严重不良记录的人员;

6.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法规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东至县木塔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dongzhi.gov.cn)、“红色木塔”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东至县木塔乡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刘博文,联系电话:18056686469。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3张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

(5)现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其后果由个人承担并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东至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编办、纪检组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东至县木塔乡党建工作办公室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或不按时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原则上采取面试,如报名人数超过30人,先进行笔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依据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0:1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适合招聘岗位须具备的必要素质及潜能。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dongzhi.gov.cn)、“红色木塔”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同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程序由用人单位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东至县木塔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东至县木塔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五、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共东至县办公室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办〔2023〕23号)有关规定,由东至县木塔乡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服务期(含试用期)初次签订3年合同。


六、相关事宜

(一)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东至县木塔乡人民政府办理报到手续,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东至县木塔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18056686469

监督电话:15339666209

东至县木塔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3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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