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21个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6年度蚌埠市五河县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26年度蚌埠市五河县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共40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市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市教育局网站统一发布。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蚌埠市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经安徽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6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及以上(2008年3月27日(含)之前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或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8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当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