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4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淮北师范大学2026年度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博士4名,硕士12名,共计16名;均为事业编制。
岗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专业 要求 |
学历 学位 要求 |
其他 条件 |
备注 |
辅导员 |
6000003 |
2名 |
专业不限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详见 下文 |
男性,需入住男生宿舍查寝值班。 |
辅导员 |
6000004 |
2名 |
专业不限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详见 下文 |
女性,需入住女生宿舍查寝值班。 |
辅导员 |
6000005 |
6名 |
专业不限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详见 下文 |
男性,需入住男生宿舍查寝值班。 |
辅导员 |
6000006 |
6名 |
专业不限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详见 下文 |
女性,需入住女生宿舍查寝值班。 |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品学兼优,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必须担任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校社团主要负责人等)。
(五)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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