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3个岗位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推动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在新形势下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为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医院占地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设置床位660张,年门诊量近7万人次,现有在职职工251人,高级职称47人,研究生以上学历20人,市级重点学科带头人2名,“江淮名医”1名,“诗城名医”1名,市级专科首席医疗专家1名,市级优秀青年医疗卫生人才1名。近三年成功申报或结题省市科研项目15项,荣获市级科技进步奖3项。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员额池岗位8个,具体见《2025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池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2025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池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1、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以此类推)。
2、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指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学士”指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的界定同上。
3、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