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拟对何墩村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根据何墩村现有“两委”班子和后备干部结构情况,本次共招聘2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户口在何墩村或在何墩村长期生活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者,可作为报名对象。
1.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规矩意识、大局意识,品行端正,群众认可,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原则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村“两委”换届中“十严禁”“十不能”情形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一份,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3.报名地点:线下报名到乡党建办进行现场报名,线上报名请联系工作人员,联系方式附后。
4.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3:1,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写作、农业农村工作相关专业知识。
五、加分规定
按照国家、省表彰或党内表彰相关规定,对获县、市、省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分别按1分、2分和3分的分值计算,加入笔试成绩,最高累计不超过5分。获得部队立功奖励比照以上规定加分。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2分。同一项工作获同一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受到不同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最高分。
10月20日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向乡党建办提出个人加分申请并提供获奖表彰原件,由党建办审核把关并报乡党委审核。
六、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七、公示和审批录用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考试最终成绩确定公示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到村上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由村“两委”负责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和考核。
八、工资待遇
比照现任村级副职干部待遇执行。
九、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乡党委直接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建办,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招聘工作重要事项,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乡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联系人:鲁湖飞,1775644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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