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4人7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马鞍山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54名,其中,雨山区消防救援大队14名、花山区消防救援大队4名、博望区消防救援大队5名、当涂县消防救援大队10名、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10名、和县消防救援大队10名、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条件
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马鞍山市科创和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三、岗位薪酬待遇
(一)招聘的消防文员纳入政府核定的编制管理,直接与马鞍山市消防救援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2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需要续签。
(二)招聘的消防文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纳入政府财政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8:00至10月17日17:00截止,报名时间段内都可报名,逾时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登录马鞍山市科创和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maskcrc.com/#/examinfo?id=56898852806459904操作流程报名。
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证明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要求上传。
3.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短信,报名初审通过后,在次登录马鞍山市科创和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按要求加入招聘群,("职位代码+姓名"格式实名进群)。
4.每名报名者限报1个职位,不可重复报考多个职位。
5.招聘过程中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招聘群公布,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二)资格审查
由马鞍山市消防救援局对报名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人员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招聘群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信息。
五、体能测评及笔试
(一)体能测评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逾时视同放弃;
3.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男子体能测评项目:1000米跑(合格时间≤4′50″)、俯卧撑(合格≥30次/3分钟),女子体能测评项目:跳绳(合格≥80次/1分钟)、仰卧起坐(合格≥30次/3分钟);
4.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等后续环节,体能测评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笔试人员筛选。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但不限定行测、申论)笔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
3.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笔试成绩结果运用
(1)笔试成绩通过招聘群予以公告。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
(3)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执行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通过"招聘群"予以公告。
5.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七、总成绩和心理测试名单确定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心理测试,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最高分者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人员。
八、心理测试
1.按1:1比例进入心理测试。(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人选)心理测试对考生进行性格分析以及阶段性心理状态测试,对于心理素质较好的求职者优先聘用。
2.心理测试若不通过,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
1.通过心理测试人员,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2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2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参照相关规程执行。
2.组织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
3.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人员空缺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在招聘群中通知。
十、考察
1.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2.考察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主要内容: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3.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再相同需进行加试。
十一、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马鞍山市消防救援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相关规定参加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期间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变化,在人力资源招聘群;
3.本《公告》由马鞍山市消防救援局和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4.咨询、监督电话
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咨询: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考务咨询:0555-2486411(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0555-2428016(马鞍山市消防救援局)
(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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