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乡村人才振兴,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和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从优秀大学毕业生中专项招聘1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2024年和县“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4年和县“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1名,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须在村工作不少于5年。
三、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0月17日-10月18日、10月21日-10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安排补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原和县地方税务局大楼七楼704室)。
3.报名材料:
(1)《2024年和县“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3张1寸免冠照片;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方针政策、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有关知识和省、市、县情等。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凡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设在马鞍山市和县。具体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原和县地方税务局大楼七楼704室)领取,逾时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退役士兵),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相关证书(鉴定表)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原和县地方税务局大楼七楼704室)(电话:0555-5330112)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和县先锋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县政府网—站群导航—和县人社局)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人数等于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和县先锋网公布。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
计算方式为: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体检合格人员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从县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后,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人员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先锋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列入编制管理,办理入编手续。“乡编村用”人员入编后,须在村工作不少于五年。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和县先锋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公布,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主动、及时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5-5312632
报名咨询电话:0555-5330112
监督电话:0555-5313020(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
0555-5326029(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考察、聘用等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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