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0人6个岗位
根据警务工作需要,黄山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60名(以下简称辅警)。具体职位见《黄山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步骤进行,由黄山市公安局会同黄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条件
1.学历、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出生)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为高中学历)。
2.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3)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须持有本市内居住证,2023年至今黄山籍退役士兵(士官)未及时落户的不受限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能吃苦耐劳、形象素质好。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黄山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曾是黄山市公安机关辅警,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曾被黄山市公安机关聘用但未入职,截止报名时未满2年的(2022年9月及以后)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现役军人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7:00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index.html),进入“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完整、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黄山市人事考试系统实时进行,于2024年9月28日17:00前完成。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29日20:00前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缴费标准为4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可于10月10日9:00后从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A4纸上)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加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蓝)照片3张和报名表等材料。若发现相关资料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宪法、刑法总论、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法、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基本常识。笔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拟定于2024年10月13日9:00—11:00(暂定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加分项
烈士、因公牺牲或四级以上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享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获得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均可加2分,同时具备多个加分项的仅加1次分。
(三)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数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及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及面试。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五、体能测评
(1)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9日(暂定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体能测评通知单等相关证件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逾时视同放弃;
(3)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纵跳摸高:男子大于等于265厘米为合格、女子大于等于230厘米为合格,测评次数最多3次。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小于等于4分35秒为合格、女子小于等于4分30秒为合格,测评次数最多1次。
10米×4往返跑:男子小于等于13秒4为合格、女子小于等于14秒4为合格,测评次数最多2次。
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有关事项详见后续公告。
六、面试
考察逻辑思维、执行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七、最终成绩和体检名单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合成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1.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2.考察按照《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主要内容: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3.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再相同需进行加试。
十、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市公安局将按照职位聘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公安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后或者录用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聘用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成绩优秀因职数等原因未被录取的优先递补。由市公安局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十一、办理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相关规定参加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纪违规的招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三、信息发布和监督电话
招聘相关信息在黄山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huangshan.gov.cn)、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统一发布。
监督举报电话:0559-2323031;
上述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黄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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