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5人19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淄博市工业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度淄博市工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其他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3月16日以前取得。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公章。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聘用手续一般在2026年7月);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6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