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烟台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
2026年烟台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05/11 09:00-2026/05/15 16:0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烟台职业学院岗位空缺情
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烟台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烟台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
日制公办普通高校(财政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是中国特色高
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
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现有高职在校生近1.8万人,开设
50个教学专业,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能
源动力与材料、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食品药品
与粮食、生物与化工等11个专业大类,紧密对接国家战略新兴产业
和烟台市主要产业、产品集群。拥有三年制大专教育、“3+2”专本
贯通分段培养等教育类型。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
学资源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中国高校产教融合50强”“高
职高专科研能力排行榜50强”和“产教融合卓越校50强”。获得“全
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黄炎培优秀学校
奖”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50余个。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
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
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
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
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
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
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
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
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
学位认证材料、其他所有资格、资质证书等),除普通高校2026年应
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应于2026年12月31日)以
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5月11日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
员应聘的,须于网上报名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和成绩
单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以备网上报名时使用。应聘人员可登录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
关要求和程序。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
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
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
《2026年烟台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9:00-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5月11日11:00-5月16日11:00。
2.报名方式
登录(http://47.105.38.230)烟台职业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
(首次登录,需注册),输入身份证号、密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即
可进行报名。
3.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
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
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工作日
9:00-16:00,网上集中报名期间9:00-21:00)。报名期间每人限报一个
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
求上传佐证材料,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
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
身份证必须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
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
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
之一。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网上报名最后
一天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单位尚未初
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
息。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5月11日11:00-5月15日17:00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认真进行资
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
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应
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时间最后一天11:00
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
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
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
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
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
考试、聘用资格。
未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携带相关材料现场
报名。
1.时间和地点。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和现场报名人员,须按照指定
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在烟台职业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
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026年5月12日9:00至5月21
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学位、学历证书。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学位
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归留学人员还
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供上述原件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印件。
(4)在职或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
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5)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
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提供学
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
(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就业
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6)海外留学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有资质
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或专
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或专
业研究方向证明。
(7)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有资格、资质等要求的,还须提供
相关的证书及佐证材料等。
(8)《应聘烟台职业学院学科带头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可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同版)。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
查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
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
可在提交承诺书后,在体检时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
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
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后面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
均在烟台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
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
招聘岗位,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烟台职业学院官网公布。招聘高层
次人才岗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试
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宜在烟
台职业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1.面试。面试形式均为面谈交流,面谈交流分岗位(专业)进行,
由面谈组专家进行综合评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
为总成绩。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如同一岗位中
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
行加试、排序。
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各岗位(专业)考试总成
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不足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并在烟台职业学院官网公布。首次等额考察、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签
订就业协议。
六、考察和体检
烟台职业学院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职业学院应成立考察体
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
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
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
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
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
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
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
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或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心理测试费用由烟
台职业学院负担,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
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
http://jyj.yantai.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烟台职业学院按照有关
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
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
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
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
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
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
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
聘用合同。受聘人员的在岗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
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各附件,及时了
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
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
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
“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公告由烟台职业学院负
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ytvc.edu.cn
咨询电话:0535-6927611、0535-6927612
监督电话(不接受咨询):0535-2101861
报名网址:http://47.105.38.23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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