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7〕39号)等有关规定,现在我市范围内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5.在乳山市村(社区)连续任职满5年(2019年11月之前任职)、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在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5.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文化程度 |
笔试 内容 |
面试 方式 |
开考 比例 |
镇街所属事业单位 |
综合管理 岗位 |
1 |
不限 |
高中、中专及以上(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
综合类 |
结构化面试 |
1:3 |
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招聘单位为考录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9:00—11月8日16:00。
报名地点: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中苑街14号南楼二楼)。
报名方法及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如实填报《2024年乳山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经本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加盖公章)后参加报名,报名时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招聘岗位。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乳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五、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乳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
本次招聘设定5年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1-665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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