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7个岗位
为适应新高考改革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潍坊市坊子区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中优秀人才10名,安排到山东省潍坊第四中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教师10名,其中:语文2、数学2、英语1、物理1、化学1、生物2、体育1(乒乓球专项)。
二、招聘范围
2026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敬业爱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心和奉献精神;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部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毕业生可放宽到本科、学士学位。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学科要求,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期(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还须具有二级甲等普通话水平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还须具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山东省外生源部属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