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
为拓宽就业帮扶渠道,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潍坊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22〕7号)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公益岗人员共10人,设置岗位为治安巡防协管员、民情民意巡防员等(具体情况咨询社区)。
02
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登记失业状态,并经人社部门登记认定的以下6类就业困难群体: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但尚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有社保缴费记录);4.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5.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且抚养2个及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6.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03
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2、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工作岗位的素质和能力。
04
薪酬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并按规定给予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
05
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工作日8:30-17:30)。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就业创业登记凭证、就业援助对象认定表、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正面二寸证件照)到所在社区现场报名。3、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社区经民主评议确定上岗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对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并报区人社局审批备案。
06
其他事项
1、2024年11月6日为本次上岗人员报名截止时间,岗位未录用满的情况下,本次招聘长期有效;
2、应聘人员需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失实情况,取消人员聘用资格,追回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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