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0个岗位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招聘医疗辅助人员15人,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医疗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10月(含)为截止日期。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5日9:00—2024年11月7日16:00
初审状态查询时间:
2024年11月5日11:00—2024年11月8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电脑端登录潍坊人才网(www.wfrcsc.com),点击“人事考试”进入考试系统进行在线报名。
报名网址(不支持移动端报名):https://rsks.wfrcsc.com
所需上传的材料: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毕业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境外学生报名时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初审。根据在报名期间内报名的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补充。
修改信息重新提交的时间必须在初审状态查询时间之内,逾期无法提交。
对初审结果有疑问的请在初审状态查询时间内进行咨询,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资格;如发现无符合岗位需求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取消本岗位此次招聘。
(三)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地点:潍坊市奎文区财金广场1603室。
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各学历层次毕业证、资格(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现场缴纳面试费用。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纳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打分,按规定计算平均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初选人员资格。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以上招聘人员与潍坊奎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到奎文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潍坊奎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奎兴人才)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536-8788980
招聘监督电话:0536-251666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hu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