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3个岗位
根据2024年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2024年下半年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含幼儿园控制总量人员1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户籍不限,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须一致。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0月2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六)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七)报考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0月28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定向、委培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
(十)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全脱产在校学习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诸城市参加工作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9:00-11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00-11月2日11:00
报名网址:
1.计算机端(10月28日开放):
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wfzcjs/index.html#/index
2.手机端(10月28日开放):
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证件照片(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1月1日16:00前,招聘单位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未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2024年11月1日16:00后,招聘单位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00—11月2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资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00—11月2日16:00
通过单位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成功后,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附件2)
(四)有关事项
1.报名结束后,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其他岗位。核减和取消的招聘计划情况,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2.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次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因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而不能改报的,将按程序为其办理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或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反馈有关信息影响改报的,视为放弃。
3.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不实或填写不完整,出现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诸城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上午9:00—11:40,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11月13日9:00—11月16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1)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其中,教育理论测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按30%比例折算计入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所报岗位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计入笔试成绩。上述两科测试成绩之和按40%比例折算作为笔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2)报考会计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所报岗位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资格审查
1.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地点、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另行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60%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内容。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试讲,报考会计岗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3.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4.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计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6.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察体检
(一)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按程序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二)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且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以及《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前置查询。
(三)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办公室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组织依次选岗确认(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确认。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入职、备案、聘用等有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中:此次公开招聘涉及的幼儿园岗位,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
本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有关说明
此次招聘,由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成立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定期、及时了解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http://www.zhucheng.gov.cn/zcrsj/rsks/)、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zhucheng.gov.cn/wbj/jyj/tzgg/)发布的考试信息,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简章由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606252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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