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5个岗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1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61号)、县委县政府《五莲县卫生健康突破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办字〔2023〕5号)及《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2024年五莲县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乡村医生工作岗位。
(四)基础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乡村,服从辖区内岗位和工作安排,并能长期驻村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五)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已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发〔2014〕11号)中临床、中医类别报名条件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条件。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不受本条学历水平和专业限制,其中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执业地点应为五莲县。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当前未在五莲县内村卫生室执业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尚在择业期的毕业生、现役军人(截至2024年10月19日)。
2.受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吊销过医疗执业许可证、受吊销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止不足两年的。
6.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当事责任人。
7.有精神病史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五莲县疾控中心业务大楼1115室(五莲县洪凝街道富强路59号)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2024年五莲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附件2)、应聘2024年五莲县乡村医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已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一并提交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个人提交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并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的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健康五莲微信公众号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选岗。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以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顺序优先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条件都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再按成绩排名进行递补。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面试成绩等具体事宜,均按规定程序在健康五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面试免考务费。
(三)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招聘考察组。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五莲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聘用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出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违规违纪的,解除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根据《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鲁卫基层字〔2020〕3号)规定,新招用大专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在5年注册期内未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给予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予以解聘。新聘乡村医生要服从镇街卫生院调配,工资待遇按照五莲县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五莲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五莲县卫生健康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五莲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及时通过健康五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
咨询电话:五莲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科0633-796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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