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0人6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聚胶”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胶任教从教,办好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加速推进现代化教育体育强市建设,我市拟于近期开展2026年“优才聚胶”计划镇街中小学教师选聘工作,选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市镇街公办中小学校。选聘工作将在山东省内高校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数量
(一)选聘范围
1.定向选聘:2026届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普通选聘:2026届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中的其中1项:
①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②获得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③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④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在校期间连续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部部长,院(系)学生会主席,班长,党(团)支部书记一学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6月)。
(二)选聘数量
本次计划选聘镇街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50名(详见附件2),选聘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地理学科。具体工作单位安排根据学校需求和应聘人员学科情况进行双向选择。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和学习成绩,品行端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2000年2月及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并能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8.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高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