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青岛市文化馆公开招聘艺术类工作人员1名(详见《2024年青岛市文化馆公开招聘艺术类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报名前取得。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1月。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00—12月2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00—12月3日16:00
报名时间及报名审核反馈时间以邮箱内报名及审核反馈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http://whlyj.qingdao.gov.cn/)下载并填写《2024年青岛市文化馆公开招聘艺术类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有效身份证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认证)、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可查询认证)、党员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素质能力的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应聘岗位+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招聘单位进行确认。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邮件形式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024年12月3日17:00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反映,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反映或提供相关材料的(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招聘单位官网予以公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放考试通知单。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符合报名条件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及复印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获奖证书;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6.与报名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证件、证书等材料现场审查后退回原件,复印件留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工作特点,招聘岗位考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分别按照60%、40%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岗位专业(业务)能力水平以及潜能,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与岗位招聘人员比例超过5:1的,将在考试前增加初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等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人员应持有效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参加由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的考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考试通知单为准。
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先按照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根据干部档案审核有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凡重要档案信息存有疑点或存在问题的,在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停止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七、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等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取消招聘计划、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官方网站(http://whlyj.qingdao.gov.cn/)予以公布。
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
青岛市文化馆:0532-82857199,qdswhg@qd.shandong.cn
监督电话:0532-85812791
请在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期间拨打以上电话。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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