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聊城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聊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挂聊城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牌子)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聊城市民政局主管。主要职责包括收养聊城市城市特困人员;为特困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医疗等服务;收治照料流浪乞讨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群体中的精神障碍患者;代养社会上有养老需求的老人;收留抚养我市辖区弃婴(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及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等服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当日前取得。
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置1个岗位,招聘1人。具体要求见《2025年聊城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