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0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快曲阜市教育系统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切实提升我市教师队伍专业化素质和水平,更好服务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曲阜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15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2.“双一流”师范类高校本科生(见附件2);
3.获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科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其他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等),应于2026年3月20日以前取得。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纳入引进范围。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