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5人1个岗位
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济人社发〔2024〕3号)、《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汶人社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政府兜底就业职责,促进充分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在杨店镇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共35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有汶上县杨店镇户籍;
(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对象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享受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等政策期满的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有个体营业执照的;
4、在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兼管理人员的;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
6、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7、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8、身体条件不适合岗位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数量详情请咨询各村委会。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10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
杨店镇辖区各村村委会。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等有关证明到村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提供村级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五)民主评议
各村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六)审核公示
各村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乡镇负责对村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审批反馈
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杨店镇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由杨店镇组织各村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杨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6629679
监督电话:0537-662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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