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会科学院2026年度专业技术中级及博士后岗位招聘公告
山东社会科学院2026年度专业技术中级及博士后岗位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2人5个岗位

报名时间
自2026/5/13起


山东社会科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山东省委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建院以来,山东社会科学院深入实施科研立院、智库强院、人才兴院、服务润院战略,努力打造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宣传高地、山东省委省政府重要思想库智囊团、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高端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特别是2015年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以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树立精品导向,不断提升服务省委省政府的能力水平,一流新型智库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现设有15个科研机构、2个科辅机构、7个职能部门,5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目前有在职职工302人,专业技术人员283人,其中正高职66人、副高职95人,拥有博士学位155人;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4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4人、青年专家13人,有国家级、省级人才称号70余人。


山东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2022年9月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备案设立,系山东省第一家社会科学领域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已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立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关系,任务目标为培养造就高层次高水平的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高级研究型人才,截至目前共入站25人,出站11人,在站14人。


为进一步打造哲学社会科学高层次人才集聚高地,提升我院整体科研水平,现面向海内外诚聘青年英才。


2026年,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博士研究生12人,其中专业技术中级岗位6人、博士后研究岗位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下表,各研究部门重点需求方向及联系方式详见《山东社会科学院2026年度研究部门意向专业需求表》(附件1)。


表1:山东社科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序号

岗位名称及代码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研究方向)要求

备注

1

社科青年英才

中级岗1001

3

博士

研究生

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门类

驻济南

2

社科青年英才

中级岗1002

2

经济学、管理学门类

驻济南

3

社科青年英才

中级岗1003

1

应用经济学、地理学、海洋科学专业

驻青岛

4

脱产博士后研究岗

3

博士

研究生

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门类

驻济南

5

在职博士后研究岗

3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符合履行岗位职责任务的身体条件;


4.应聘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应聘博士后研究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以后出生);


5.博士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应聘脱产博士后研究岗位的须保证在站科研工作时间,在站时间不少于21个月。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8.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1.社科青年英才中级岗和脱产博士后研究岗


学术水平突出、在本学科领域研究方向上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具备扎实专业理论功底与学术研究能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其成果要求以独立或首位作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要求


在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扩展版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中,被SSCI、SCIE收录进入所在大学科分类Q2区及以上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CSSCI)来源期刊或大学科分类Q1区的学术期刊不少于2篇。


以导师首位、本人第二位或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视同首位作者。


(2)课题要求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国家级课题1项。


(3)获奖要求


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或省政府决策咨询奖1项。


2.在职博士后研究岗位


学术潜力巨大、在本学科领域研究方向上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具备扎实专业理论功底与学术研究能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一)社科青年英才中级岗位


1.编制、工资、福利待遇


社科青年英才中级岗位新聘用人员均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同时享受我院创新工程各类报偿和奖励待遇。


2.发展激励保障


(1)博士基金课题资助弹性激励。为进一步激励优秀青年人才成长,社科青年英才在最低服务期(5年)内实行弹性激励机制,可提供累计最高50万元的博士基金课题资助。


(2)预聘制岗位支持。根据我院预聘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社科青年英才可申请预聘制副研究员,并纳入相应岗位管理。


(3)科研十佳评选激励。新聘用人员可参与我院年度科研十佳评选,获评人员在下一考核年度给予相应配套支持。


(4)传帮带机制支持。新聘用人员可向我院申请纳入传帮带政策支持,传帮带工作根据任务目标给予相应配套支持,根据成果给予绩效奖励。


3.适用人才工程支持


(1)我院将积极推荐新聘用人员申报我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引才专项。我院拥有泰山学者青年专家配额制推荐资格,拟面向新入职的社科青年英才范围进行选拔推荐,入选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引才专项的全职引进人员可享受省财政连续三年的经费支持,同时享受我院连续三年累计30万元的配套支持。(有意向申报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的人员须于2026年4月10日提前电话联系我院。)


(2)新聘用人员纳入我院人才工程体系管理。优秀博士研究生如获评科研新秀,可享受10万元以内的出版资助。


4.协助申领省本级、济南市或青岛市的生活及住房补助


(1)符合相关条件的新聘用人员,我院积极协助申请省本级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3年。


(2)符合相关条件的新聘用人员同时享受济南市或青岛市的人才政策相关规定:一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生活和租房补贴(济南市1500元/月、青岛市1200元/月)等,具体金额及条件可查看济南市或青岛市相关补助政策。


(二)博士后研究岗位


1.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2年内),享受以下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我院正式在职职工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2)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符合相关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可享受每人每年5万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按在站时间每满一年发放一次,最长补助期限为3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5万元。


(3)根据《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济厅字〔2022〕5号)及《〈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22〕4号),在驻济流动站、工作站、基地进站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在站时间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补贴,最多不超过24个月,出站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同时享受最高25万元的留济补贴;


(4)在工作站期间(限2年)享受我院新进人员弹性奖励机制,连续2年最高可提供20万元博士基金课题经费;出站后通过公开招聘入职我院的,其在站期间享受的博士基金课题的发放年限(2年)累计计入院博士基金课题管理期;


(5)在工作站期间纳入我院人才工程体系管理,获评科研新秀可享受10万元以内的出版资助;


(6)享受我院创新工程各类报偿和奖励待遇;


(7)鼓励支持申请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协助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15万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5万元)、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3万-5万元)、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最高15万元)等。


2.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2年内),享受以下待遇。


(1)以我院名义发表的成果可享受创新工程各类奖励;


(2)鼓励支持申请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


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出站,待遇按照博士后合作培养协议执行。


应聘人员通过在线扫码报名。报名材料按要求以压缩包方式发上传,附件一般不超过5MB,以”岗位名称及编码-姓名”格式命名压缩包和邮件主题栏(例:社科青年英才中级岗1001-某某某),报名材料原件须在考试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联系人:杨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704664、4525


监督电话:0531-82704790


联系地址:济南市舜耕路56号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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