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4人
根据实际教育教学需求,济南市教育局部分所属学校,计划招聘第二批山东生源的2025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已与山东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并能按期取得2025年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已被第一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2025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确定为签约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山东省实验中学等11所学校计划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34人(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8:30-11月22日16:00,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报名邮箱见附件1),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学科+姓名+专业”,邮件附件大小不得超过5M。报名信息以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接收的邮件为准。个人报名材料包括: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报名表、本人与山东省教育厅签订的公费教育协议书、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实践等情况)、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报考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还需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报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不限定报考岗位数量),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招聘单位将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并通知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事宜(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时间及具体事宜详见各招聘单位发放的准考证。
考试分答辩和试讲两个环节,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答辩考察应聘人员的仪态仪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语言表达、分析、应变等方面的能力。试讲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考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进入签约、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和计划,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考察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考试,按重新组织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
签约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招聘单位办理签约手续(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以及考察体检不合格的,视为违约,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协议。对因违约、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应聘人员志愿,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费师范毕业生的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第二批2025届部属公费师范生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市教育局网站公告,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
1.山东省实验中学、济南先行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鹊华校区)0531-86016702、88798029
2.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0531-89616865
3.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0531-88635801
4.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0531-55564229
5.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0531-87196700
6.济南外国语学校0531-81207731、81207733
7.山东省济南市莱芜第一中学0531-76412979
8.山东省济南第三十四中学0531-88965373
9.济南特殊教育中心0531-82972347
10.济南市莱芜特殊教育学校0531-76113009
监督电话: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5170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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