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菏泽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山东-菏泽市-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菏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2026年菏泽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年菏泽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4人2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17 09:00-2026/9/22 16:00
笔试时间
2026/10/11 09:00-2026/10/11 12: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2026年菏泽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菏泽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市各级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报名范围);

2.我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层次职级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鲁西新区、县(区)开发区档案封存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需符合选聘岗位要求。

4.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9月。

5.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6.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8.尚在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或任职试用期的,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

9.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凡进必审”,将干部档案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凡发现档案材料或干部信息有影响使用的,一律停止有关程序。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公考选聘岗位、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6年菏泽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本公告公布的电话与选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7日9:00至9月22日16:00。

2.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①《2026年菏泽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需个人签字、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及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使用A4纸双面打印;②《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个人签字;③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需工作经历所在单位加盖公章;④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本(专)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本(专)科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20KB以下)。

报名材料①-④按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可多页,均为A4纸张大小),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另需单独提供《报名推荐表》word版。所有材料打包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选聘岗位+工作单位+姓名”,以邮件附件形式将文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hzsgzwrsk@hz.shandong.cn。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选聘岗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选聘岗位。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未在报名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26年9月17日9:00至9月24日16:00。

2.初审流程: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选聘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线上资格初查,通过报名邮箱反馈初审结果及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需及时查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选聘条件的,初审通过;材料不全的,按邮件提示时限补充完善;逾期未补齐、初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选聘单位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岗位或职务等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不得报考情形的,终止其选聘程序。

(2)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无法达到开考条件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菏泽人事考试网(http://hzrsj.heze.gov.cn/col/col120190/index.html)、菏泽市国资委官网(http://hzsgzw.heze.gov.cn/)上进行公布。已报考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6年10月11日(星期天)上午9:00—12: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国资委根据选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菏泽市国资委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菏泽市国资委官网,查看面试公告和面试人选名单。

2.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聘单位组织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菏泽人事考试网、菏泽市国资委官网另行公告。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环节入围面试人员放弃或因不符合选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选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4.面试组织。选聘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统筹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低于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岗位出现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列为体检考察人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有效平均分。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

1.考察。选聘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聘范围。考察组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应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考察发现干部(人事)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选聘单位不得擅自终止选聘程序。考生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2.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因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同岗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不唯分取人。其中涉及提拔重用的,在确定拟任职人员前,应当会同原工作单位按照干部选拔有关规定履行推荐、考察等程序。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分别在“菏泽人事考试网”、菏泽市国资委官网、拟聘用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要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和《报名推荐表》、干部考察材料、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相关手续办理应于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完成。聘用人员公示后出现的人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选聘试用期内,拟选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选聘单位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核。适合岗位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聘用。选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办理调动手续后,可按报考岗位直接聘用。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选聘单位电话:0530-6161007

选聘监督电话:0530-5310387、61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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