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4〕1号),结合安丘经济开发区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丘经济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募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募范围及招募对象
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02
招募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二)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残疾人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的能力和条件;(三)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各镇、街、区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助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03
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人员岗位补贴按照每小时不低于20元标准发放,如遇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补贴标准随之调整。
04
招募管理流程
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开展招募上岗工作。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安丘经济开发区与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按劳务协议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05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二)报名地点: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持报名材料到所在村(社区)报名。(三)报名材料:1.《安丘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2.近期正面一寸彩照3张;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四)咨询电话:0536-4186116。
安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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