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个岗位
按照《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鲁人社字〔2022〕108号等文件规定,为落实政府兜底就业职责,促进充分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在刘楼镇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0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有汶上县户籍;
(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对象为我县纳入就业帮扶范围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在此基础上可将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安置范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正在缴纳或领取养老保险的(指企业、机关养老保险);
4、在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兼管理人员的;
5、有个体营业执照的;
6、在职村“两委”干部;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身体条件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尽量避开重大疾病人员、重度残疾人员。
5、法律规定其它不适宜招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
岗位性质: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名称:治安巡防协管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5日-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地点
刘楼镇各村村委。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低保证等有关证明到村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本人签字、村、乡镇签字盖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个人页、索引页)。其他: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五)民主评议
各村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审核公示,各村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乡镇负责对村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
审批反馈,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刘楼镇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由刘楼镇组织各村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刘楼镇人社所负责解释。
刘楼镇人社所:0537-6592690
监督电话:0537-7194567
汶上县刘楼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