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3人4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含司法、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6年枣庄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及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4月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4月7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毕业生等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或违约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提供时间最晚截至2026年4月13日。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4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4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6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人员,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