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7个岗位
根据济南市中心医院人员空缺情况,按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我院拟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控制总量)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正高级岗位人员年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
(七)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4月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6年4月。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我院本次计划招聘10人。招聘的报名、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等均由我院组织。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济南市中心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