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4人15个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山东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山东省心理咨询中心)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49号,是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全省唯一的省级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省级精神专科区域医疗中心,承担着全省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社防、康复、医师规培、司法鉴定、心理咨询、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中心学科齐全、特色专科突出,拥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精神科、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科),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4个,省级科研平台1个,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2个。拥有3.0T功能核磁共振、320层螺旋CT、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型医疗设备。中心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4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6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副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3月以后出生),正高级岗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70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026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其他人员须于2026年3月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否则取消录取资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