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3个岗位
枣庄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建有枣庄新城和台儿庄古城2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93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图书总量102.5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4万余人;设有医学院、智能制造系、新能源与汽车工程系、化工与制药系、经济与信息技术系等13个系(院);获评教育部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文化品牌示范基地、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山东最佳品牌影响力高校等国家和省级荣誉称号80余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室字〔2022〕36号),结合学校发展实际需要,2026年公开招引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引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等条件;
(五)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六)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报考;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二、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招引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枣庄职业学院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招引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枣庄职业学院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