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5人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经研究,决定面向寿光市外公开选聘部分中小学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段学科及数量
初中段: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生物1人、体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共15人;
小学段: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体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信息科技1人,共10人。
如个别岗位出现空缺,可将计划调整到同一学段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二、选聘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或研究生段至少有一个学历为非在职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
3.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在编在职普通中小学(不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在编教龄满3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含试用期考核),其中“双一流”大学(非在职学历,附件2)、部属公费师范生、省师范类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可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4.具有县级及以上不低于选聘学段相应学科的业务称号,包括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优质课等业务称号(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表彰或表扬通报,不含学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公布的称号);其中,在编教龄不满5年的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及“双一流”大学(非在职学历,附件2)、部属公费师范生、省师范类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和二等奖的本科毕业生可不受业务称号限制;
5.年龄在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等业务称号的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编制部门、人社(组织)部门同意报考;
7.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