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1人29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德行动,持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市直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与范围
(一)选聘数量
共计3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选聘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及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及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在校期间已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②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③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性荣誉称号。以上资格条件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3日之前。
“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6年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2024年、2025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2024年、2025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4年、2025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和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班长、副班长、班团支部书记、班团支部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校(院系)学生会副主席、校(院系)学生会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