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6人21个岗位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由交通部于1975年建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高职示范院校,在校学生14000余人,是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围绕智慧、绿色、低碳、高效的港航业发展需求,以构建“依托港口的一流的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为目标,聚焦港航新质生产力,加快“数字化+专业”建设,打造了港口机电、港航管理、航海技术、数字商贸等十大专业群,共42个专业,形成了以涉港涉海专业为支撑、重点面向港航及关联产业的“港航并重、水陆并举”的专业建设格局。学生就业率和企业满意度常年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遍布全国沿海沿江各大港口,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学院被媒体赞誉为港口“黄埔军校”。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过硬,德才兼备,作风扎实,勤奋敬业,组织纪律观念强,综合能力素质高。
3.热爱港口事业,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履职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
2.存在档案造假、违规异地高考、个人诚信问题、违法违纪等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3.应聘人员报考时应符合任职回避制度要求,其中招聘岗位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应聘该人员所在单位的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在山东省港口集团的近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若填写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被录用后发现的,解除劳动合同。本简章发布后,上级有新要求的,以上级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