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学校简介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创办于2009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大众报业集团创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山东省第一所专门为文化产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综合性高等院校。
学校坐落于青岛市莱西高铁新城,现有在校师生2万余人,总规划占地面积4260亩,总投资57亿元,由同济大学规划设计,校区环境秀美,交通便利,学校北门即为胶东半岛高铁枢纽中心—莱西站。
学校设马克思主义学院、传媒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医养健康学院、轨道交通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华为现代产业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大兴电影学院、数字经济学院、凤凰数媒创意学院12个二级学院,开设了60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面向全社会招聘法务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3.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全面,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未受任何处分。
5.入职前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审核、修改学校各类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确保其合法合规。
2.处理学校日常法律事务,如对学校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法律审核、提出法律意见等。
3.为学校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为学校决策提供法律支持与建议。
4.参与学校重要项目谈判,从法律角度把控风险,保障学校权益。
5.处理学校各类纠纷及诉讼,参与仲裁活动等,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任职要求
1.法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3年及以上法务工作经验,熟悉高校法律事务、有教育行业法务经验、有高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3.熟悉民法典、教育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
4.具备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学校各部门有效协作。
5.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及时处理各类法律问题。
6.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清晰。
聘用方式与薪酬待遇
1.聘用方式:拟聘人员与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薪酬待遇:面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