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9人10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决定通过校园招聘的形式招聘优秀教师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2026年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教师59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记录。
(三)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四)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相符,除报考条件明确要求的外,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门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校园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设置表中“专业要求”栏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六)报考人员须为2026年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省部共建或省属重点师范类高校202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其他高校202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为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奖励及荣誉称号或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书面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