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2个岗位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做有灵魂的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高素质、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定位,面向“济南都市圈、山东半岛城市群、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服务定位,励志耕耘,砥砺精进,不断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学院是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品牌示范基地、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文明校园等百余项国家级、省级称号,在山东省办学质量考核中连续四年评定为A级,获批山东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根据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控制总量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应聘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
(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签订《学历学位及认证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附件1),并能够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