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9人13个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俊采星驰,薪火相传,历经近七十年耕耘不缀,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及法律硕士、专科和留学生教育,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的应用型政法类大学。
学校位于中央商务区,毗邻奥体中心、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美术馆等标志性文化场所,山水清音,人杰地灵,人文环境得天独厚。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1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1人,全省法学研究领军人物3人,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1人,山东省优秀思政课教师1人,山东省高校师德标兵1人,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1人,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1人,第一届山东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1人,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5人,全省社科理论界“百人工程”高层次人才2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1人,“高质量发展强担当”省级榜样1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泉城特聘专家1人,济南市拔尖人才2人,济南市海右人才1人。
大道之行,高山仰止。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学校将继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12357”发展思路为引领,聚力改革创新,推进内涵式发展,向建成特色鲜明、全省一流、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政法类大学迈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政法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事业岗位的身体条件;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