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1个岗位
为加强张村镇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拟招聘专职森林消防应急防火队员6名,主要从事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等各种抢险救援工作。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护林防火事业、能吃苦、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24小时应急值班备勤。
2.仅限男性,威海本地户口或具有本地居住证,年龄在52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
3.无色盲、无口吃、无残疾、无恐高症,复退军人、消防兵或有无人机驾驶证等相关专业人员优先聘用。
4.提供户籍所在社区和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在刑事处罚期内;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史等不良行为的;
(5)因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理的;
(6)有其他疾病和慢性病等不能适应工作,以及相关不适宜聘用工作岗位情形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起,截止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报名方式:扫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填写完整并在承诺处手写签名及日期;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本人页;
(4)摩托车驾驶证;
(5)户籍所在社区和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学历证明材料。
3.咨询电话:0631-5965322、0631-5967635
请在工作时间段进行咨询(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三、聘用选拔
1.报名截止后,将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报名期间考生需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初审结果为“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提示未通过原因进行修改,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经修改后,初审结果仍显示“未通过”且不能再修改的应聘人员不具备该岗位的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通过面试方式择优筛选录取,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体检费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者或不能适应工作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按规定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或者违反管理规定的,将予以解聘。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审核贯彻招聘全过程,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考务费每人90元,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考试费用不予退回。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管理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按相关法律规定,聘用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后统一分配到环翠区张村镇森林消防分队接受日常管理,对试用期间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结合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特点,该岗位需按要求值夜班,工资根据镇街林业部门每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应发工资3200元/月左右(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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