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单位、2024年博士学位授予加强建设单位,拥有艺术学门类下全部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学、音乐、美术与书法三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200余亩,建筑面积近3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00万余册。学校现有39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有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1个山东省高水平培育建设学科,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和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有1个国家级研究机构——“山东年画”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有12个省级研究机构,其中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领军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泰山学者3人、齐鲁文化名家1人、齐鲁文化英才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5人。
建校以来,学校办学实力和综合影响力持续增强。以著名歌唱家、教育家彭丽媛教授,以及倪萍、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闫平、王克举、王衍成、陈瑾、徐少华、王绘春、王静、苏岩、黄港、郭跃进、宋昌林、周龙、童年、郭婷婷、于冠群、李雪、靳东、刘涛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推动艺术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