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15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5人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2/8 09:00-2025/12/12 16:00
缴费时间
2025/12/8 11:00-2025/12/14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5/12/18 09:00-2025/12/24 09:00
笔试时间
2025/12/24 09:00-11:30
根据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工作机构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度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应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熟悉国家产业和经济发展政策,有与开发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港口经济、区域合作、企业服务等领域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
(六)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八)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岗位要求开具相关工作证明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且证明应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12月。

